象山县靖南路与海山路交叉口东北角城东北四小南侧幼儿园地块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靖南路与海山路交叉口东北角,占地面积为16803.62m2。四至范围:东至象山县塔山中学,南至靖南路,西至海山路,北至丹城第四小学,地块中心点经纬度为E 121.89740°,N29.48588°。地块西侧原属于袁家村村集体所有,地块东侧原属于后山村村集体所有,现已被象山县自然资源储备中心征收为国有土地。项目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以及临时用作周边学校建设时的施工项目部,未涉及工业生产活动。地块现状为停车场和周边居民的蔬菜种植。地块原用地类型主要为农用地,现规划用途为R22二类服务设施用地、A33中小学用地。
受象山县自然资源储备中心委托,时科环境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于2023年10-12月对象山县靖南路与海山路交叉口东北角城东北四小南侧幼儿园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送检土壤样品的pH值范围为6.97~8.93。土壤样品中检出指标分别为砷、汞、镉、铜、镍、铅和石油烃(C10-C40),最大检出浓度分别为19.8mg/kg、0.080mg/kg、0.14mg/kg、33mg/kg、72mg/kg、82mg/kg、10mg/kg,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送检地下水样品的pH值范围为6.9~7.7,检出指标分别为铜、砷和汞,以上检出指标最大检出浓度分别为0.02mg/L、0.0031mg/L、0.00004mg/L,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
综上所述,该地块土壤监测指标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监测指标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该地块无须开展详细调查工作,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