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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泾镇104转型区域双联路南侧A22-01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徐泾镇104转型区域双联路南侧A22-01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徐泾镇104转型区域双联路南侧A22-01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徐泾镇104转型区域双联路南侧A22-01地块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占地面积为20883m2,其中建设用地约17669m2,绿地代征面积约3214m2。四至范围:东至华徐公路,南至规划地块(A22-02地块),西至规划地块(A22-04),北至双联路。项目地块历史上用作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现为闲置空地。根据《关于上海市青浦区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储备徐泾镇104转型区域双联路南侧A22-01地块征询规划意见的复函》和《上海市青浦区徐泾绿色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地块未来规划为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和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用地除外的公共绿地(G1),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等工作的若干规定》(沪环规〔2021〕4号)、《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现状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变更为建设用地的,初步调查原则上以污染识别为主。但如存在历史上曾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运输;曾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曾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历史监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调查发现存在来自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等情况的,应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开展采样分析等后续工作。 受上海市青浦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时科环境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024年2月对徐泾镇104转型区域双联路南侧A22-01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并编制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第一阶段调查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技术文件要求,项目组于2023年10月10日~10月12日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工作可知:         (1)根据现场踏勘可知,地块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大部分区域长满杂草,地块内地势整体比较平坦,地块四周均设有围挡,防止外来人员进入本地块,地块目前处于无人看管状态。地块内无化学品储存或堆放,无固体废物/危废填埋或堆放,未发现污染迹象。         (2)地块使用历史主要涉及农田、企业用地和荒地。地块内历史上存在3家企业:地块内南侧上海圣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内西侧阿尔法(上海)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和地块内北侧新纶汽车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其中阿尔法(上海)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和上海圣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均属于 “15类”企业。地块内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         (3)地块周边500米范围内企业主要以批发业、邮政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零售等行业,企业多为快递公司、医疗器械等公司,通过对周边企业的网上环评公示及验收资料并结合现场踏勘,对收集到的地块周边 500 米范围内企业行业类别、生产经营情况和三废的排放情况分析,周边企业历史生产经营过程中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 通过前期对地块内及周边区域污染状况识别分析,项目地块内历史上存在3家企业(地块内南侧上海圣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内西侧阿尔法(上海)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和地块内北侧新纶汽车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企业经营时间较长(15年以上),其中阿尔法(上海)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和上海圣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属于15类企业,3家企业可能存在对地块内的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即存在上述“(1)历史上曾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因此判断地块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初步采样阶段,以确定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 第二阶段调查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技术文件要求,项目组于2024年1月8日~11日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工作,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于地块内布设21个土壤监测点位和15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地块外东北侧20m绿化用地处布设了1个水土复合对照点位(对照点所在区域历史上一直作为绿化用地)。共采集80个土壤样品(包括7个平行样和3个对照样)、18个地下水样品(包括2个平行样和1个对照样)、2个设备淋洗样、3个运输空白样、3个全程序空白样送至实验室检测分析。 本次调查土壤和地下水的监测指标包括:pH、《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45项基本项目(7项重金属、27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和表2中19项其他项目(4项重金属、4项VOCs、10项SVOCs、石油烃(C10-C40)),共计65项。报告数据由具有CMA及CNAS资质的挪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调查结果         土壤调查结果: 地块内土壤样品的pH值范围为7.74 ~10.43。地块内送检土壤样品中共检出10项重金属,分别为铜、镍、铅、镉、砷、汞、钒、钴、锑、铍,检出率均为100%,最大检出浓度分别为36.00 mg/kg、51.00 mg/kg、33.00 mg/kg、0.23 mg/kg、15.40 mg/kg、0.48 mg/kg、115.00 mg/kg、17.30 mg/kg、1.23 mg/kg、2.13 mg/kg,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送检土壤样品中均未检出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地块内送检土壤样品中石油烃(C10-C40)的检出浓度为6~184mg/kg,检出率为100%,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调查结果:地块内送检地下水样品的pH值范围为6.9~8.6,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地块内送检地下水样品中共检出10项重金属,分别为镉、铅、铜、镍、锑、铍、钴、钒、砷、汞,检出率均为100%、100%、100%、100%、100%、41%、100%、100%、100%、100%,以上检出指标最大检出浓度分别为0.00063 mg/L、0.0481 mg/L、0.0162 mg/L、0.0132 mg/L、0.00105 mg/L、0.00065 mg/L、0.00789 mg/L、0.0159 mg/L、0.0077 mg/L、0.00161 mg/L,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地下水中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地块内送检地下水样品中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检出浓度为0.12~0.3mg/L,均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该地块土壤监测指标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监测指标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 号 附件5)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该地块无须开展详细调查工作,可作为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 建议         (1)加强对地块的环境管理,在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未经过主管部门备案前,不得施工。         (2)建议业主做好地块开发前的地块管理工作,禁止人员随意进出,禁止周边居民进行种植,防止改变地块环境现状的因素发生;         (3)建议地块在后期开发使用过程中加强对地块的环境管理,防止改变地块环境现状的不可测因素发生,并避免引入新的外来污染物,防止二次污染的发生。         (4)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应当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此外,在地块开发过程中需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若过程中发现土壤和地下水有污染等异常迹象,及时报备相关主管部门。
发布时间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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